(一)石油化工
松原石化有限公司江南厂区“2•17”闪爆事故
2017年2月17日,吉林省松原市松原石化有限公司江南厂区春节后复工,由于工艺车间副主任越权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操作人员未检测分析酸性水罐内可燃气体对汽柴油改质联合装置酸性水罐罐顶实施切割作业、加氢车间动火监护人擅自离开动火现场等,引起酸性水罐内处于爆炸极限的可燃气体(主要成份为氢气)闪爆,造成3人死亡。
辽宁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2•21”中毒事故
1993年2月21日,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的操作人员在处理防冻排液时未关闭管线上的阀门,导致汽提塔内的硫化氢经进料管线从泵的排凝阀处排出,迅速弥漫整个泵房,导致13人中毒,其中4人死亡。
(二)无机化工
贵州开阳磷城黄磷厂“2•16”转化锅爆炸事故
2000年2月16日,贵州省开阳磷城黄磷厂赤磷车间操作人员在操作转化锅时因温度控制不当,快速升温使转化锅内发生剧烈反应,大量黄磷和赤磷上溢,导致排气管堵塞,转化锅因憋压爆炸,造成3人死亡、2人轻伤。
(三)精细化工
山东省冠县新瑞实业有限公司“2•8”闪爆事故
2015年2月8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新瑞实业有限公司在停产检修作业时,酒精车间对醪塔整体蒸汽吹扫置换不彻底导致残余的液体(酒精蒸汽或醪液)发酵生成的沼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检修人员使用非防爆工具拆卸并递送塔板,碰撞产生火花,引起醪塔上部空间闪爆,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四)化肥
河北兴隆县化肥厂“2•13”爆炸事故
1995年2月13日,河北省兴隆县化肥厂对压力容器的溶剂冷却器列管进行开孔施焊作业出现纰漏,该冷却器投入运行后开孔部位从焊缝处整体脱落,致使大量的易燃易爆介质外泄,遇火源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